近年来,
花都先后放出关于发展教育的好消息,
让很多花都人激动不已!
这不,知道街坊们关心,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花都教育
01
面向全国重金招名师、名校长
2017年8月,花都区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
面向全国重金招募高层次教育人才!
先后从全国引进了名校长、名教师4名。
按计划,在2020年前,
重点引进在全省乃至全国
有贡献、有影响、有声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其中名校长3-5名、名教师5-10名)
到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教育科研工作。
安家费高达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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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杰出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在2020年之前,重点引进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贡献、有影响、有声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名校长3-5名、名教师5-10名)到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教育科研工作。
二、对象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特级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省级以上名校长或名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拔尖教育人才。
(二)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业绩突出,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身心健康,具体年龄要求如下: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名校长或名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拔尖教育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不需要办理入户手续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引进方式
区政府各部门开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受理、限时办结。
根据高层次教育人才本人的意愿,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引进:
1.A类。办理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2.B类。不办理调动手续,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A类引进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B类引进方式,拟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将担任花都区公办学校正校长职务的(以下简称名校长),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拟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担任花都区公办学校正校长职务的(以下简称名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 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区教育局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制定引进方案及公告,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发布。
2.接受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者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3.资格初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专业考核。区教育局组建以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主体的专业考核组,采取审阅资料、集中评议等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和成果考核。
5.考察。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分管领导、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领导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组意见。
6.审批。区教育局根据专业考核和考察情况提出引进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7.办理手续。区教育局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引进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相关待遇。
四、激励政策
(一)采取A类方式引进的人才,给予以下奖励政策:
1.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暂不受调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
2.协助解决引进对象的配偶、子女入户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
3.名校长除享受所聘岗位的工资、津补贴外,同时给予以下奖励:
(1)安家补贴。200万元,分4年等额发放。
(2)住房租赁补贴。给予每月2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共发放36个月。
4.名教师除享受所聘岗位的工资,津补贴外,同时给予以下奖励:
(1)安家补贴。120万元,分4年等额发放。
(2)住房租赁补贴。给予每月2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共发放36个月。
(二)采取B类方式所引进的人才,给予以下奖励政策:
1.名校长的待遇按以下方式确定:
(1)年薪:50万元/年;
(2)住房租赁补贴。聘任期内给予每月2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2.名教师的待遇按以下方式确定:
(1)年薪:30万元/年;
(2)住房租赁补贴。聘任期内给予每月2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五、日常管理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的日常管理。区教育局每年对教育人才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开展定期跟踪评价,每学年考核一次。除正常教学外,重点考核其在学校管理、学科建设、教育科研、帮扶带教、引领示范方面发挥作用情况。考核评估达不到要求的,报经区政府批准,取消其获得的人才资格,终止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并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二)引进人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政策的,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报名咨询电话:
020-36898754